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必須遵守法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負 責:執行立法會通過並已生效的法律;定期向立法會作施政報告; 答覆立法會議員的質詢;徵稅和公共開支須經立法會批准。(《基 本法》第六十四條) Essential Basic Law Knowledge for College Students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