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基本法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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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
                           草





                                                                    負責起草《基本法》的委員會,成員包
                          過             程                           括香港和內地人士。而在1985年成立

                                                                    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成員則全屬香港
                                                                    人士,他們負責在香港徵求公眾對《基
                                                                    本法》草案的意見。1988年4月,基本
                                                                    法起草委員會公布首份草案,基本法諮
                                                                    詢委員會隨即進行為期五個月的公眾諮

                                                                    詢。第二份草案在1989年2月公布,諮
                                                                    詢工作則在1989年10月結束。《基本
                                                                    法》連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和區徽圖
                                                                    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1990年4月4
                                                                    日正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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