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香港青少年服務處賽馬會恆安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兒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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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使用者權利
作為本機構的服務使用者,你可享有以下權利:
1. 所有服務使用者,不論性別、性取向、年齡、種族、信仰、背景及能力,均受到我們的尊重及平等對待。
2. 服務使用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只用作向您提供服務包括通訊、籌款、活動推廣、培訓課程、義工招募、收集意見
及所需援助等用途。除了在特殊情況下包括服務使用者的安全受威脅或其行為將嚴重危害他人安全,將予以保
密。詳情請參考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及有關向香港青少年服務處提供個人資料事宜通告。
3. 獲知服務單位最新的服務資料包括宗教、目標、對象、內容、申請及退出服務等用途。如未能為您提供服務,將
會向您交待原因。
4. 有權選擇及決定是否接受服務或專業意見。
5. 如合適,服務使用者可要求轉介以接受適當的服務。
6. 服務使用者參與任何需要繳費的活動,均獲發本會正式收據,並獲服務單位在活動日前知會有關參加活動細則。
7. 如服務單位因各種原因而須將活動取消或延期,可獲通知及作出安排,或退回已繳費用。所有服務上的變動,將
儘早向您提供資料,讓您作出恰當的選擇及決定。
8. 大眾可從服務單位之通訊或其他途徑(例如告示板)獲知服務單位最新之服務統計數字。
9. 有權知悉有關評估和滿足服務使用者需要的政策及程序及參與服務的計劃及評估。服務單位將定期收集服務使用
者意見,有關意見將成為製定未來工作計劃的參考。
10. 享用一個安全的服務環境,認識中心的消防設備及其擺放位置,服務單位會為服務使用者提供清晰的疏散指示及
路線。
11. 服務單位將盡力保障您的私人財物的安全,在未得您同意前,您的私人財物不會被隨意取用;如因特別情況,需
要代管您的金錢財物時,服務單位職員須在交收時與您簽訂文件。我們呼籲服務使用者自行小心保管個人物品及
金錢。
12. 服務使用者有權透過不同渠道例如意見箱、致函、致電給負責職員等提出您對服務單位的建議或不滿,我們會認
真及公正地處理所有意見。服務使用者不會因此而受到不佳的對待。
13. 獲服務單位將盡力保障您免受到任何形式的侵犯,包括任何可能對服務使用者構成危險、損害﹝言語上、身體上
或性侵犯﹞的情況。如您對這方面有任何建議,可向負責職員提出;我們亦會透過職員鼓勵服務使用者提出有關
的關注。
14. 就服務單位政策、程序及履行服務質素標準之表現提出意見。
* 如大家對以上服務質素標準有任何意見,歡迎聯絡社工
歡迎提供意見
為提供安全舒適的環境與及優質的服務,本中心歡迎您將意見填寫於下表,
並交回中心跟進。所有意見盡皆保密,並會由本中心之主任及/或以上職級之員工負責處理。
(請於選擇方格加上 “ü” 號並請簽署) 簽 署:
本人 c 同意公開意見內容
本人 c 不同意公開意見內容 填寫日期:
歡迎提供下列個人資料,您提供的資料只供本中心處理這次建議和聯絡之用。
(可選擇不填寫)
姓名: 聯絡電話:
地址:
*請將填妥的意見表放於信封內,並投放於本中心之意見箱,或寄回本中心主任收。
如對本中心服務有任何意見或投訴,請聯絡本中心主任 陶國誠先生。
電話:2642 1555 地址:沙田馬鞍山恆安邨恆安社區中心二至四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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