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社會福利署 2018年10-12月
P. 3

「服務使用證」申請手續


     (一)申請資格
            1.  凡持有香港身份證的人士及其家人,均可免費申請「服務使用證」成為本中心的
               家庭會員。

     (二)申請手續
            1. 填妥「服務使用證」申請表。
            2. 出示香港身份證明文件、家庭成員之個人身份證明文件或影印本及住址證明。
     (三)會員福利
            1. 參與本中心舉辦的小組或活動。
            2. 定期收到「園地通訊」季刊。
            3. 可享用活動園地內的設施,如在園地內閱覽報刊、使用「數碼資訊坊」的電腦設備。

     (四)會員義務
            1. 請於活動報名時出示「服務使用證」。
            2. 會員必須遵守服務規則及聽從職員的勸喻。
     (五)其他事項
            1. 會員證有效期為三年。
            2. 會員證不得轉讓他人。
            3. 補領「服務使用證」手續:到本中心詢問處向職員查詢。
     (六)會員續會/退會手續
            1. 如「服務使用證」逾期超過一年,未有辦理續證手續,其會籍將自動終止。
            2. 如會員欲退出會籍,可通知本中心職員,並填寫「會員退會申請表格」及交回會員證。
            3. 會員一經退出會藉,有關會員之個人資料會於兩年後銷毀。
     (七)活動報名須知
            1. 會員請於指定日期內辦理報名手續。
            2. 請留意活動內容及附註事項,如未能符合資格者,其報名將被作廢,本中心不會另行通知。
            3. 報名時,必須出示有效的「服務使用證」;12歲或以下的會員,需由家庭成員到
              本中心辦理手續。
            4. 如有年齡對象的小組或活動,以報名當日為計算日期。請出示有關證明文件,以供查閱。
            5. 請依時出席小組或活動。若無法出席小組或活動,請儘快通知職員。為更有效運
              用資源,凡參加者在任何季度中有2次或以上無故缺席小組活動,下一個季度的
              活動將不接受報名。
            6. 辦理活動或活動餘額報名期間,將停止辦理報失及補發「服務使用證」;中心會
              發出證明文件,留待日後辦理有關手續。
            7. 本中心保留更改活動資料及取消活動的權利。
            8. 特別情況下,本中心有權利保留活動名額,經由社工轉介,如有任何爭議,本中
              心決定為最後依歸。
            9. 所有中心活動照片,只作推廣用途。如參加者不願意拍照,請拍照時通知中心職員。
           10. 個別活動會有體力消耗或危險,參加者須考慮自己的能力及身體狀況是否適合參加。
                                                                                 2
   1   2   3   4   5   6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