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社會福利署 2018年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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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使用證」申請手續


       (一)申請資格
              1.  凡持有香港身份證的人士及其家人,均可免費申請「服務使用證」請成為本中心
                的家庭會員。
       (二)申請手續
              1. 填妥「服務使用證」申請表。
              2. 出示香港身份證明文件、家庭成員之個人身份證明文件或影印本及住址證明。
       (三)會員福利
              1. 參與本中心舉辦的小組或活動。
              2. 定期收到「園地通訊」季刊。
              3. 可享用活動園地內的設施,如在園地內閱覽報刊、使用「數碼資訊坊」的電腦設備。
       (四)會員義務
              1. 請於活動報名時出示「服務使用證」。
              2. 會員必須遵守服務規則及聽從職員的勸喻。
       (五)其他事項
              1. 會員證有效期為三年。
              2. 會員證不得轉讓他人。
              3. 補領「服務使用證」手續:到本中心詢問處向職員查詢。

       (六)會員續會/退會手續
              1. 如「服務使用證」逾期超過一年,未有辦理續證手續,其會籍將自動終止。
              2. 如會員欲退出會籍,可通知本中心職員,並填寫「會員退會申請表格」及交回會員證。
              3. 會員一經退出會藉,有關會員之個人資料會於兩年後銷毀。
       (七)活動報名須知
              1. 會員請於指定日期內辦理報名手續。
              2. 請留意活動內容及附註事項,如未能符合資格者,其報名將被作廢,本中心不會另行通知。
              3.  報名時,必須出示有效的「服務使用證」;12歲或以下的會員,需由家庭成員到
                本中心辦理手續。
              4. 如有年齡對象的小組或活動,以報名當日為計算日期。請出示有關證明文件,以供查閱。
              5.  請依時出席小組或活動。若無法出席小組或活動,請儘快通知職員。為更有效運
                用資源,凡參加者在任何季度中有2次或以上無故缺席小組活動,下一個季度的
                活動將不接受報名。
              6.  辦理活動或活動餘額報名期間,將停止辦理報失及補發「服務使用證」;中心會
                發出證明文件,留待日後辦理有關手續。
              7. 本中心保留更改活動資料及取消活動的權利。
              8.  特別情況下,本中心有權利保留活動名額,經由社工轉介,如有任何爭議,本中
                心決定為最後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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